省外事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1-02-05 15:38 字体:[]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发〔2020〕6号)要求,结合外事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纵深发展。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加强对行政办公窗口单位的监管。对我办在业务大楼的办公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窗口服务规范化业务培训,不定期检查窗口工作人员对各项业务的依法办结情况,规范窗口业务工作办理程序,加强窗口单位标准化管理。制定《贵州省外事办公室因公出国(境)服务窗口廉洁自律“六不准”》、《“放管服”改革工作建议方案》,加强窗口单位标准化管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办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报综合处(法规处)备案。 

(二)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我办无立法权限,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做好相关立法征求意见回复。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认真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了《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贵州省外事办公室关于厅局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会签办法》等工作制度,从而推动我办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纵深发展。

(二)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按照省司法厅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外事办公室行政决策执行纠偏工作制度》、《贵州省外事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机制》。

(三)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一是聘请公职律师谢致尧同志为办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复杂行政行为、疑难信访案件、重要经济合同等事项活动过程中,向法律顾问征求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作决策;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管理考核机制,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制定了《贵州省外事办公室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健全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我办绩效评价体系。在实施办二级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时,认真考核全办工作人员、处室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绩效,特别重点考核有审核审批职能的处室和人员,要求处级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我办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二)自觉接受监督。一是进一步完善知情明政机制,按照规定认真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并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外事工作提供便利、创造条件。二是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建立了《贵州省外事办公室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贵州省外事办公室关于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

(三)加强内部监督。一是加强对我办内部权力的制约,建立了《贵州省外事办公室内控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项目管理,建立了《贵州省外事办公室采购管理制度》;三是深入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贵州省外事办公室处室(单位)负责人任期离任审计制度(试行)》,完善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完善了我办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我办信息公开渠道,明确我办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从增强我办工作透明度、保障舆论监督、促进市民参与、监督政府工作角度出发,做到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丰富载体、完善制度,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认真执行省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办法,完善了我办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我办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主要是通过网站栏目,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在行政办公窗口设立政府信息公告栏,提供各类有关我办业务的办事指南,方便前来办事的企业与市民了解我办业务情况;三是依法依规及时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健全行政调解制度,成立以办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办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调解领导小组;二是积极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境外安全保障和海外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协调和妥善处理涉我省机构和公民境外安全案(事)件,依法维护我省企业和公民海外合法利益安全。今年以来,我办积极协调省相关部门和驻外使领馆处置了涉我省企业海外利益安全保障和公民海外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案(事)件,有效维护了我省企业、公民在海外的合法权益;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思想,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协调和妥善处理涉外案件,依法维护我省涉外稳定和安全大局。今年以来,按照“迅速、稳妥、低调”原则,我办积极发挥相关机制牵头作用,指导和协助各市(州)、县相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就业、非法居留、涉嫌贩毒及在黔生病等各类涉外案(事)件;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协助省侨办处理原涉侨企业遗留问题,化解矛盾纠纷。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认真学习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二是做到有诉必应,积极进行答辩和举证,按时参加法院的行政诉讼庭审活动。积极配合观山湖区法院,妥善调解贵州省外事业务用房项目有关拖欠企业工程款事项。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一是组织开展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活动,在办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积极领导下,今年以来,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以及中共贵州省委全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二是完善学法制度,扎实搞好法治教育。把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同时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加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的学习。全年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监察法、保密法、网络安全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方面的系列重要论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办事,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办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利用国家法宣日等宣传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网络安全法》、《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全办保密、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强化全办干部职工遵法守法的意识。三是着力抓好学法用法培训。精心组织全办工作人员参加省法宣办组织的在线学法考试和微信公众号“黔微普法”“保密观”知识竞答活动。通过专题培训和学法活动,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建设法治政府理念。今年,我办个人在线学法人数全覆盖,考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二)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一是完善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学习教育制度机制。今年以来,我办党组中心组多次学习《宪法》、《公务员法》、《保密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二是按照新《公务员法》要求,于每年12月4日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从而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公务员晋升考核,探索考核量化的指标,细化得分与扣分要素,实现精准评估,进一步提高了考核评价的针对性和权威性。

七、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适时召开办党组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指导全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印发了《省外事办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提前谋划和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向办党组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争取办党组的关心、支持。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每季度向省司法厅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年底向省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要指标,认真开展机关目标绩效年终考核。在实施我办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考核及机关内部目标绩效考核时,认真考核全办工作人员、处室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绩效,特别重点考核有审核审批职能的处室和人员,要求处级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经考核,我办所有人员和处室均为称职以上,全办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八、存在的不足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不够。一是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学习理解不够深入;二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不够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方面存在不足。一是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和《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学习力度不够大;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力度有待提高,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存在薄弱环节。

(三)法治教育宣传还需加强。法治教育宣传的实践性不够,教育宣传的形式、手段比较单一,法规处力量比较薄弱,没有专业的力量。

(四)法治理念还没有普遍树立。个别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对在线学法、宪法知识竞答等各类活动存在应付差事的现象,不能深入地学深悟透并用于指导工作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