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第71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2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统一到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上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我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着力抓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我办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工作部署,各处(单位)加强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挥对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协调作用,根据部分处(单位)负责人调整变动的实际,及时调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各处(单位)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制定了《省外事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共同推进我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围绕我省重大新闻、重大外事活动、领事保护提示等,依托我办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925条。按时公开了我办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2019年度部门决算、2020年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建议提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我省2019年下半年及2020年上半年领事认证办理和代办数量、日本因私签证代办批次人次数等重点领域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第711号),及时更新完善发布贵州省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贵州省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2020年,我办参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第711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52号),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和登记办理,全年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及时办理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全年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未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外事办公室互联网站管理办法》,明确办门户网站、电子政务网、微信微博等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责任,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严格实行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初审-处室负责人审核-综合处处长审核-分管综合处的办领导审定”审核程序,实现对信息保密、文字质量、社会敏感性全方位把关,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和精准度。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切实做好政务新媒体稿件审核、评论区管理,全年未出现重大政治错误或引发重大政务舆情、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使我办门户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及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四)平台建设。根据《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专题页面设置的通知》要求,着力抓好门户网站建设,做好网站改版、迁移、域名变更备案、网站集约化建设和内容建设。办门户网站首页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专栏下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非公开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栏目,另按信息公开的内容设置了“机构概况、领导之窗、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资金信息、权力责任清单、建议提案、外事服务事项”等版块,将公开的信息进行科学归类,方便公众查询了解。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办政务新媒体管理,明确管理处室和管理人员。2020年,我办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办事服务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疫情发生以来,根据疫情防控态势,采用中、英、日、韩、俄文五种语言在省外事办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国际、国内疫情信息,并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推送多语种每日疫情动态,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措施,便于境外人员了解我省疫情防疫情况。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和信息报送工作,每周更新不少于5次,及时向“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政务微信公众号报送稿件,全年通过政务微信主动公开信息近700条,政务微博近700条。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我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业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处长(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处,综合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处(室)指定一名人员负责本处(室)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标准做好信息公开各项日常工作。二是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措施。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办年度二级目标考核内容。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贵州省外事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省外事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方案》,下发各(单位)遵照执行。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修订完善《贵州省外事办公室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并通过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按照新修订定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的要求,结合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要求,逐项查找我办政务公开栏目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抓好整改。三是加强教育培训。积极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并邀请博宏公司人员到我办对政务公开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辅导,有效提高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政务公开业务操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22.2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省外事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省政府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如部分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弱,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仍需加强等。
2021年,我办将继续按照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强化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加大政务公开知识宣传和培训力度,做好我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优化政务公开平台,不断提高外事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行政事业性收费为领事认证(商业文件)、领事认证(民事认证)、代办领事认证、代办签证费(北京)、代办签证费(临近省市)等5项,已在办证大厅和门户网站主动公示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