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5-08-22 23:15 字体:[]

  (一)内设机构职能

  1、综合处

  承担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工作;承办调研、督查和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信息及网站、信访、机要、文书档案、保密、财务、公产、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行政后勤保障等工作。

  2、出国管理处

  承担全省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的管理工作;承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人出国访问的具体报批事宜;承办因公出国团组、人员护照、签证及赴港澳团组、人员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工作;承担因公出国护照、港澳通行证管理工作;承办涉外公证认证等领事业务;检查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指导省内具有出国审批权限部门、单位的出国审批工作;配合省级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对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违纪违规的督查工作。

  3、美大处

  综合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同美洲、大洋洲地区国家及区域性国际组织开展交往的各项事宜;承办省领导对该地区国家出访的有关事宜;统筹安排副省级领导出面参加的外事活动工作;承办邀请该地区国家相当于我国副省部级及以下人员来访的报批事宜;负责该地区国家相当于我国副省部级及以下人员来访及其他高级代表团来访的接待事宜;负责为省领导会见该地区国家外宾提供谈话参考等资料。

  4、亚非处

  综合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同亚洲、非洲地区国家及区域性国际组织开展交往的各项事宜;承办省领导对该地区国家出访的有关事宜;统筹安排副省级领导出面参加的外事活动工作;承办邀请该地区国家相当于我国副省部级及以下人员来访的报批事宜;负责该地区国家相当于我国副省部级及以下人员来访及其他高级代表团来访的接待事宜;负责为省领导会见该地区国家外宾提供谈话参考等资料。

  5、欧洲处

  综合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同欧洲地区国家及区域性国际组织开展交往的各项事宜;承办省领导对该地区国家出访的有关事宜;统筹安排副省级领导出面参加的外事活动工作;承办邀请该地区国家相当于我国副省部级及以下人员来访的报批事宜;负责该地区国家相当于我国副省部级及以下人员来访及其他高级代表团来访的接待事宜;负责为省领导会见该地区国家外宾提供谈话参考等资料。

  6、港澳事务处

  承办省内港澳地区官方、半官方和重要民间交往相关事项;组织接待来黔访问的港澳特别行政区官方代表团和重要人士;承办省级领导会见的港澳重要人士报批事宜;协调指导有关单位与港澳特别行政区交往有关事宜;承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人赴港澳访问报批事宜;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全省与港澳特别行政区开展的对外交往事宜;承办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7、礼宾新闻处(加挂翻译室牌子)

  拟订全省外事礼宾工作规定;统筹安排正省级领导出面参加的外事活动工作;承办邀请境外相当于我国正省部级及以上人员来黔访问报批接待事宜;承担各国驻华使馆、联合国组织机构、国际组织的人员来黔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承担外国国宾及其他高级代表团和政要来访接待及礼宾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外事接待的礼宾工作。根据国家的法规、政策,统筹协调、指导外国和港澳新闻机构记者来黔采访工作;管理港澳记者来黔采访相关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与国外地方政府、社团组织开展新闻文化交流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外来黔的文化交流项目进行审查;监督管理重要的外事新闻报道,会审重要涉外稿件;参与拟定省内重大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承担全省外事宣传工作,指导有关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

  8、领事处(加挂涉外安全事务处牌子)

  承办邀请外国人来黔的签证通知和函电审查发放事项;协调管理本省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接待来黔访问的外国领馆人员;协同管理我省口岸涉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处理或参与处理和协调重大涉外事件;审核报批在省内召开的国际性会议;指导协调相关部门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黔活动和省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工作,参与处理中国公民在国外和港澳地区的领事保护事宜及外国人在黔涉案事宜,参与处理全省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应急事件。

  9、侨务工作处

  贯彻执行国家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并督促检查;拟订全省地方性侨务政策、法规、制度和工作规划;统筹协调全省涉侨工作,指导全省侨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工作;承担归侨侨眷相关服务工作,依法组织协调落实归侨侨眷在国内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承担侨情调查、数据搜集和信息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华侨来黔定居安置相关工作;审核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身份认证等相关待遇工作;承担侨务扶贫、侨务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表彰工作和联谊工作;指导统筹协调全省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联谊工作;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纠纷投诉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引智、捐赠资金、物资、项目和维护其在黔投资的正当权益协调工作;参与重大涉侨捐赠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重要华侨、海外知名华人来黔接待工作;承担贵州省海外交流协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海外交流协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10、联络处

  承办党的对外联络工作事宜;承担来黔访问的党宾接待工作;协调指导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的外事活动;承办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11、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全省翻译系列职称评审评定组织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二)其他机构职能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外事办专职纪检监察员。

  贵州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承担有关民间外事工作;承担与各国对黔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友好交往工作,推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承担贵州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具体工作;承办省内对外友协系统的有关事项;指导各市州开展对外友好工作。

  (三)所属单位职能

  1、贵州省外事服务中心

  承担为我省出国团组出访和国外友好团组来访提供服务;为我省因公出国团组、出国人员代办外国入境签证;为外国来黔机构、人员和省内涉外单位提供翻译、咨询服务;接待来访的外国团组;开展其他涉外服务工作。

  2、贵州省电子护照制作中心

  承担制作我省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公务护照、签证工作;承担制作我省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签注工作;承担因公出国(境)人员证照制作的有关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3、贵州省外事办公室联络接待站

  配合中央对外方针政策的调整,承担相关外事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