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4-03-26 00:00 字体:[]

  (一)内设机构职能

  1、综合处

  承担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工作;承办调研、督查和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信息及网站、信访、机要、文书档案、保密、财务、公产、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行政后勤保障等工作。

  2、出国管理处

  承担全省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的管理工作;承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人出国访问的具体报批事宜;承办因公出国团组、人员护照、签证及赴港澳团组、人员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工作;承担因公出国护照、港澳通行证管理工作;承办涉外公证认证等领事业务;检查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指导省内具有出国审批权限部门、单位的出国审批工作;配合省级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对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违纪违规的督查工作。

  3、美大处

  综合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同美洲、大洋洲地区国家及区域性国际组织开展交往的各项事宜;承办省领导对该地区国家出访的有关事宜;统筹安排副省级领导出面参加的外事活动工作;承办邀请该地区国家相当于我国副省部级及以下人员来访的报批事宜;负责该地区国家相当于我国副省部级及以下人员来访及其他高级代表团来访的接待事宜;负责为省领导会见该地区国家外宾提供谈话参考等资料。

  4、亚非处

  综合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同亚洲、非洲地区国家及区域性国际组织开展交往的各项事宜;承办省领导对该地区国家出访的有关事宜;统筹安排副省级领导出面参加的外事活动工作;承办邀请该地区国家相当于我国副省部级及以下人员来访的报批事宜;负责该地区国家相当于我国副省部级及以下人员来访及其他高级代表团来访的接待事宜;负责为省领导会见该地区国家外宾提供谈话参考等资料。

  5、欧洲处

  综合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同欧洲地区国家及区域性国际组织开展交往的各项事宜;承办省领导对该地区国家出访的有关事宜;统筹安排副省级领导出面参加的外事活动工作;承办邀请该地区国家相当于我国副省部级及以下人员来访的报批事宜;负责该地区国家相当于我国副省部级及以下人员来访及其他高级代表团来访的接待事宜;负责为省领导会见该地区国家外宾提供谈话参考等资料。

  6、港澳事务处

  承办省内港澳地区官方、半官方和重要民间交往相关事项;组织接待来黔访问的港澳特别行政区官方代表团和重要人士;承办省级领导会见的港澳重要人士报批事宜;协调指导有关单位与港澳特别行政区交往有关事宜;承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人赴港澳访问报批事宜;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全省与港澳特别行政区开展的对外交往事宜;承办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7、礼宾新闻处(加挂翻译室牌子)

  拟订全省外事礼宾工作规定;统筹安排正省级领导出面参加的外事活动工作;承办邀请境外相当于我国正省部级及以上人员来黔访问报批接待事宜;承担各国驻华使馆、联合国组织机构、国际组织的人员来黔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承担外国国宾及其他高级代表团和政要来访接待及礼宾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外事接待的礼宾工作。根据国家的法规、政策,统筹协调、指导外国和港澳新闻机构记者来黔采访工作;管理港澳记者来黔采访相关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与国外地方政府、社团组织开展新闻文化交流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外来黔的文化交流项目进行审查;监督管理重要的外事新闻报道,会审重要涉外稿件;参与拟定省内重大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承担全省外事宣传工作,指导有关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

  8、领事处(加挂涉外安全事务处牌子)

  承办邀请外国人来黔的签证通知和函电审查发放事项;协调管理本省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接待来黔访问的外国领馆人员;协同管理我省口岸涉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处理或参与处理和协调重大涉外事件;审核报批在省内召开的国际性会议;指导协调相关部门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黔活动和省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工作,参与处理中国公民在国外和港澳地区的领事保护事宜及外国人在黔涉案事宜,参与处理全省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应急事件。

  9、侨务工作处

  贯彻执行国家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并督促检查;拟订全省地方性侨务政策、法规、制度和工作规划;统筹协调全省涉侨工作,指导全省侨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工作;承担归侨侨眷相关服务工作,依法组织协调落实归侨侨眷在国内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承担侨情调查、数据搜集和信息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华侨来黔定居安置相关工作;审核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身份认证等相关待遇工作;承担侨务扶贫、侨务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表彰工作和联谊工作;指导统筹协调全省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联谊工作;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纠纷投诉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引智、捐赠资金、物资、项目和维护其在黔投资的正当权益协调工作;参与重大涉侨捐赠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重要华侨、海外知名华人来黔接待工作;承担贵州省海外交流协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海外交流协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10、联络处

  承办党的对外联络工作事宜;承担来黔访问的党宾接待工作;协调指导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的外事活动;承办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11、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全省翻译系列职称评审评定组织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二)其他机构职能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外事办专职纪检监察员。

  贵州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承担有关民间外事工作;承担与各国对黔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友好交往工作,推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承担贵州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具体工作;承办省内对外友协系统的有关事项;指导各市州开展对外友好工作。

  (三)所属单位职能

  1、贵州省外事服务中心

  承担为我省出国团组出访和国外友好团组来访提供服务;为我省因公出国团组、出国人员代办外国入境签证;为外国来黔机构、人员和省内涉外单位提供翻译、咨询服务;接待来访的外国团组;开展其他涉外服务工作。

  2、贵州省电子护照制作中心

  承担制作我省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公务护照、签证工作;承担制作我省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签注工作;承担因公出国(境)人员证照制作的有关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3、贵州省外事办公室联络接待站

  配合中央对外方针政策的调整,承担相关外事接待工作。

  

2014年全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要继续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紧紧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和“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主战略,以“十破十立”为抓手,推动全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上新台阶,推动我省改革开放,以开放促改革,大力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主动配合国家总体外交,突出服务我省经济建设重点    

深刻领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关于改革开放和外交外事工作的重要思想、观点、论断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在推动我省与世界各国交流合作、巩固双边友好基础、配合重大涉外活动、促进周边交流等方面,主动呼应总体外交,配合中央做好重点对外工作。用好国际和国内两种机遇,加强对国际和地区形势、发达国家、新兴国家、周边国家以及合作对象国情况的研究特别是对外投资趋势的情况分析,了解掌握重点工作对象国经济社会发展动态,研判梳理各类外事信息资源,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外事侨务支持,使我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更好地服务好国家对外关系大局、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协助办好几项重大外事活动,积极争取上级中央机关、国家机关对我省对外开放重要平台相关活动的支持    

做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4年年会”、“第四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等重大活动的相关筹备和会议期间的工作。    

    积极争取中央外办、外交部支持举办“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4年年会”,帮助邀请重要外宾;邀请东盟国家外宾出席2014年“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帮助我省加强与瑞士等发达国家的合作、牵线与瑞士建立友好关系、争取设立中国-瑞士自贸示范区;争取外交部“大爱无国界”-外国驻华使馆义卖款200万元人民币扶贫项目落实在铜仁市;争取外交部支持探讨在贵安新区设立中非合作论坛永久会址的可行性;协商外交部将我省纳入“一带一路”项目中;争取外交部安排1至2期驻外使节国情考察培训班和司局级干部培训班来贵州考察;协调外交部安排双边或多边会议在贵州召开;争取外交部发挥外交资源、助推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支持。争取外交学会帮助邀请外宾参加“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4年年会”、“第四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等重要涉外活动;联系国务院侨办落实省办战略合作协议相关工作;争取国务院港澳办、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对2014年我省在港澳开展活动给予支持;争取全国友协牵线搭桥我省友城结好工作。    

    三、 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主动服务我省企业“走出去”    

(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的要求,严把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关。在中央核定的指标范围内加强计划管理、量化管理和总量控制,有效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规模。完成电子护照项目二期的建设工程,在全省9个市州建立电子护照生物信息特征采集点,建立“贵州省因公出访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因公出国(境)事项信息化。    

(二)为企业 “走出去”牵线搭桥,做好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简化出国审批程序和压缩出国审批时间。积极为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为部分企业人员办理一年多次出国审批手续,为企业人员因公出访提供便利。    

    四、完善涉外管理协调机制,切实加强海外领事保护工作    

(一)健全和完善各项涉外工作协调机制。目前我省建有领馆管理联席会议机制、涉外案件处理联席会议机制、海外领事保护联席会议机制,要完善和发挥好省外办在各机制中的牵头作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外事综合归口管理工作。    

(二)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与外国各领馆的联系。今年,要走访驻重庆、成都、广州、昆明等外国总领事馆,加强联系和交流,推进双方务实合作。    

(三)牢固树立“外事为民”理念,进一步完善海外领事保护的预防、应急、协调和服务机制。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的联系,依法维护海外黔籍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今年,要争取外交部领事司支持,在贵阳举办一场规模较大的海外领事保护宣传活动,遵义、黔东南外办要在本地举办一场中国公民出国安全保护宣传活动。    

    五、规范外事礼宾礼仪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外事接待工作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控公务接待严禁公款吃喝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办工作人员在外事接待、礼宾礼仪方面的教育培训,特别是对新进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力求做到外事接待、礼宾礼仪工作严谨、细致、精致、极致,树立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

六、坚持以国内侨务工作为基础、以国外侨务工作为主导,树立“大侨务”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    

(一)开展侨务公共外交、为国家侨务工作大局和我省对外开放大局服务。加强与海外重点侨团和重点人士的联系,广交深交一批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和对我友好的海外侨团侨领,特别注意广交深交新华侨华人、华裔新生代、海外华侨华人社团重点人士和朋友。丰富海外侨务工作方法和手段,积极引导和参与贵州籍海外华侨华人社团的重大活动,引导和邀请海外重点侨团、重要侨领、华商、华人政要到贵州考察访问;引导和调动海外贵州乡亲关心和参与贵州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我省海外20个同乡联谊会侨团组织的独特作用,在开展侨务公共外交、侨务对台工作、侨务引资引智工作、侨务外宣、侨务联谊工作等方面有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加强海外侨务工作,借助侨力提升贵州在海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借助侨务工作渠道,加强侨务宣传,促进我省与海外的文化交流,把我省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推向世界,着力宣传贵州新形象,宣传“多彩贵州”优秀少数民族文化。举办“海外华裔青少年夏令营-贵州营”活动,组织华裔青少年来黔亲身感受贵州的美丽和魅力,弘扬中华文化,涵养侨务资源;协调国侨办支持邀请华文媒体来黔,配合贵阳市政府举办全省旅发大会和提升贵州影响力;通过邀请世界华文传媒负责人访黔“采风”,为2015年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在贵阳召开作好“热身”工作。在促进侨务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扩大贵州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好华文教育工作,邀请海外华文教育机构负责人到贵州考察,为在我省创办华文教育基地做好前期工作。    

(三)夯实国内侨务工作基础,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广大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为贫困归侨侨眷同步实现小康做好事做实事。加大侨法宣传力度,依法行政,依法护侨,加强与省级“六涉侨”部门的联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大力实施归侨侨眷“关爱工程”和海外侨胞“侨爱工程”,改善侨界民生。做好贫困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和侨务扶贫项目,帮助贫困归侨侨眷早日脱贫致富。加强社区侨务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侨法宣传角”在社区侨务工作中的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关心归侨侨眷、重视侨务工作的社会氛围。    

    (四)依法维护在黔侨资企业和海外侨胞在黔投资的正当权益,为他们排忧解难。加大依法维护侨商在黔投资权益工作力度,引导海外华裔和侨资企业参与我省经济社会建设,维护好、引导好、培育好、保护好、发展好侨商的积极性。加强对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我省捐资兴建社会公益项目的引导和服务工作。    

(五)认真落实《贵州省政府国务院侨办发挥侨务资源助推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立省办战略合作领导小组,建立省办战略合作协商机制、战略合作信息反馈制度。启动“侨商科技产业园区”创建工作,适时会同东部经济发达省市侨办、侨商会和我省有关部门组织侨商到贵州考察招商项目,做好我省招商推介对接工作。    

    七、做好港澳工作    

紧紧围绕国家港澳工作大局和全省工作大局,发挥港澳工作资源的独特优势,涵养新人脉、开辟新渠道、拓展新资源,深化和巩固与香港特区政府、澳门特区政府及有关机构的双向交流与合作,重点加强和密切与港澳特区政府、工商界、主流社会知名人士、重要人士、香港特区政府驻成都经贸办的联系联谊;适时组织赴香港、澳门进行工作访问和做好来黔团组的接待工作;加强与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的联系;建立和发展与香港、澳门工商界及同乡联谊会等社团的联系联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贵州在港活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的统筹谋划、联络对接、保障实施工作。做好我省参加“澳门国际环保合作与发展论坛”有关工作。    

八、不断开拓友城交往    

深化友城交流,强化已有友城的合作,探索新的实质性合作项目。根据我省对外开放的实际需要,重点拓展瑞士、德国、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阿根廷等国家的友好交往,力争建立2到3对友好关系;组织开展好与美国内布拉斯加州建立友好省州关系十周年举办的合作交流活动;办好2014年中法论坛筹备会和第六届美大地区友好论坛、贵州黔东南民族歌舞团赴法国参加2014年“法国南方艺术节”活动和贵州少数民族艺术团赴俄罗斯参加2014年国际民间艺术节活动。    

    九、健全内部机构,理顺工作关系    

根据我省对外开放工作重点和要求,我办职能处室要及时开展对区域内重点国家的研究,寻找可与我省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有合作前景的市、州或项目,不断拓展我对外合作空间。    

今年,每个地区处至少要在三个国家新建立稳定的对外交往关系。    

全办各处室要根据调整后的工作职责,积极与上级中央和国家机关主管部门对接,指导和推动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的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根据年度重点任务分工,将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巩固深化省外事(侨务)办领导联系各市、州外侨办机制,继续推动各市、州外侨办落实“六个一工程”    

扎实推进各市、州外事工作和省有关部门、单位外事工作协调发展。切实推动贵安新区外事侨务工作,建立明确的外事侨务机构;做好对威宁县、仁怀市等省直管试点县市的工作指导和调研。继续落实支持市、州外事工作的“六个一”活动,即:一是支持市州主要领导同志亲自主持或参加外事活动;二是协助各市州建立一对国际友好关系;三是各市州外办要至少引进一个项目;四是各市州外办要组织一次业务培训;五是各市州外办要组织一次大的涉外活动;六是各市州外办要组织一次有实质内容和效果的出访活动。“六个一工程”完成情况将作为年终工作考评的依据。    

    十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按照我办《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的规定,落实好“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办领导“一岗双责”以及处级干部作为处室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的规定要求,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党组按要求定期向省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继续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制定的整改措施,不断巩固扩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真正做到去“庸”求“进”、去“懒”求“勤”、去“慢”求“快”、去“浮”求“实”、去“贪”求“廉”。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培训、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工作。    

2014年,我们要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熟练、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经得起任何风浪考验的、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无私奉献的外事干部队伍。为此,我省各级外侨办要通过有效的手段和办法,强化外事干部队伍建设,为完成全省外事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领导保障和外事专业人才保障。    

新形势新任务对全省外事队伍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全省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将在市州推开,各市州外侨办要以此为契机,克服“四风”问题,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增强全省外事侨务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一心一意谋发展,扎扎实实抓工作,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在外事侨务工作中做出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