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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事办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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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22号)文件精神,结合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办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6〕39号)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外事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方位推进我办政务公开工作。

二、工作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推进大数据信息公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做好依托贵州省政府数据开放平台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深入推进政府数据聚通用,实现政府开放数据资源目录100%上架,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及运用价值,完善政务数据目录体系。(牵头处室:综合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

(三)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一方面结合工作职能,梳理单位重点领域信息,建立重点领域信息清单,纳入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并在门户网站开设相应栏目,对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归集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促进公开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推动单位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发布省外事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省外事办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说明、省外事办2017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说明、海外安全提醒、政策规划、全省友好城市名单及往来等信息,并加强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开设建议提案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动态进展,方便公众查阅。进一步推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建议提案信息公开专栏全文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后,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回应,及时解疑释惑。(责任处室:综合处、出国管理处、亚非处、新闻文化处、领事处、侨务港澳处)

(四)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制度,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责任、解读流程、解读内容、解读方式等工作要求,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解读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深入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处室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原则上应同步发布,确有必要对解读材料进行完善的,最晚应在政策文件正式印发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把好公文收发关口,对未按规定同步报送解读材料的发文申请,严格实行退文处理。(牵头处室:综合处、责任处室:各处)

(五)持续加大政务舆情回应力度。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构建与相关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要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注重政务舆情回应的时效性,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对省委网信办转办要求作出回应的政务舆情,应及时予以回应,并向省人民政府网站提供回应材料,扩大回应的传播效果。(责任处室:新闻文化处)

(六)强化门户网站内容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对照全省政府门户网站评估指标,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本办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切实解决好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资源不共享、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突出问题。大力推进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牵头处室:综合处、新闻文化处,责任处室:各处)

(七)用好“两微”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日常监管和维护。(牵头处室:综合处、新闻文化处,责任处室:各处)

(八)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双目录管理制度。编制发布本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和非公开信息目录,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编制主动公开信息目录,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依据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明确每个事项的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平台或载体、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咨询渠道等,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开展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工作,要对涉密信息、内部管理信息、过程性信息等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细化梳理,逐项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或依据,按程序开展保密审查,并对非公开信息目录以外的历史信息进行清理公开。(牵头处室:综合处,责任处室:各处)

(九)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在指南中明确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受理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牵头处室:综合处,责任处室:各处)

(十)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组织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发布的信息进行排查,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银行账号、出生日期、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个人病历、财产状况、社会关系、生活经历、身体缺陷、婚恋状况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牵头处室:综合处,责任处室:各处)

(十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保障。一方面切实加强省外事办对政务公开领导,不断健全工作机构,要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省外事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明确工作责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各处室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问题,积极参与领导小组有关工作,研究制定落实办法,共同抓好政务公开任务落实及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重点做好以省政府办公厅或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通知报送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材。另一方面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单位主要负责人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部署推进工作不少于1次,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围绕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至少举办1次针对政务公开专职人员的专题培训,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专项工作纳入处室二级目标绩效考核,另一方面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处室:综合处,责任处室: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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