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邀请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填写《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或邀请核实单申请表》,加盖公章(如为个人,须本人签字和按手印);
2.经本单位负责人签署同意的《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或邀请核实单申请表》和上述有关材料报送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省级主管部门无异议并加盖公章后,送至省外事办203办公室;
4.省外事办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提交材料,如有遗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提交材料无误的,按照受理时限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