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收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的高校在省教育厅领取《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并按照申请表要求填妥有关信息;
2.填妥《申请表》后加盖学校公章,将此表交至教育主管部门省教育厅,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留存教育部门留存联,其他三联交至省外事办;
4.省外事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留存审批部门留存联,其余联交回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