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企业为本企业所属人员提出申请,省外事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中央在黔企业、省属国有企业申请人由所属企业按照因公出国审批程序提出申请报省外事办审核。
非公有制企业申请人由所属企业将旅行卡申请材料直报省外事办审核。
二、省外事办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申办旅行卡的公函并将申报材料转报外交部领事司。外交部领事司复审合格并获相关经济体批准后,为申请人制作和颁发旅行卡。
三、申请企业在省外事办审核通过后交纳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