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APEC商务旅行卡
办理机构:贵州省外事办公室
受理部门:出国管理处、贵州省外事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西路172号贵州省外事办公室附楼一楼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0851-86614037(提交申请)0851-86611599(交费及制卡)
受理时间:08:3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收费
代办费1200元/卡,另:外交领事服务中心收费720元/卡
APEC商务旅行卡常见问题:点击查看
一、旅行卡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需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从事商务活动的中央在黔企业、省属国有企业、注册地在贵州的非公有制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含上市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主要商务人员及技术人员。申请人须持有效中国护照。
(二)申请人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申请人无国外不良记录,且未曾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的拒签。
二、旅行卡申请人所在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贵州省进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效益好、诚信高,与APEC经济体有业务往来。
即日起,APEC商务旅行卡改为网上申办,请申办企业登录外交部官网(https://consular.mfa.gov.cn/APEC/)网上注册并提交申请材料(点击下载企业操作指南.doc)。申办过程中,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请人所在企业材料:
1.《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公函》一份,内容需包括企业简介、与其他经济体业务往来情况、上年度经营及纳税情况、员工人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点击下载APEC申办函模板)。
2.企业税务报表一份。
3.海关出具的企业进出口证明材料一份,或其他与经济体往来证明材料一份。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上述各项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请人个人材料:
1.申请人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首页复印件一份(自申请之日起护照有效期为1年以上)及护照首页原件扫描件(格式: JPG;大小:护照实际大小)。
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非贵州省身份证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工作单位担保函)。
3..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4.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证明一份。
5.填妥的《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一份(注意填写的出生地必须与护照上出生地一致,省外事办官网下载)。
6.个人工作简历一份。
7.申请人护照标准照片
8.签名
9.护照资料页
注:网上填报材料同时,请将企业开票信息、联系人及手机号发送至APEC专用邮箱w6614037@163.com
一、申办企业为本企业所属人员提出申请,省外事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中央在黔企业、省属国有企业申请人由所属企业按照因公出国审批程序提出申请报省外事办审核。
非公有制企业申请人由所属企业将旅行卡申请材料直报省外事办审核。
二、省外事办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申办旅行卡的公函并将申报材料转报外交部领事司。外交部领事司复审合格并获相关经济体批准后,为申请人制作和颁发旅行卡。
三、申请企业在省外事办审核通过后交纳相关费用。
联系电话:0851-86614037(提交申请)0851-86611599(交费及制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