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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需知

  受理范围

  1、对我办在推动贵州省对外开放、地方友好交流及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对我办各处室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3、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我办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对我办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的咨询和建议; 6、对我办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来信人须知事项

  1、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和谩骂他人。 2、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3、原则上应留下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以便联系。经办人员对选择为不公开信件的来信人的信息会予以严格保密。 4、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信件标题要点明主要问题,符合一般文书规范。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5、来信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需写明前一封信件的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6、提交信件成功后,"政务信箱"受理中心工作人员会在当日及时接收,请不要再重复提交。您可在"信件查询"页面了解信件办理流程和答复意见。 7、一般信件最长处理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我办将会尽快做出答复。

  操作提示

  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进入处理程序:(1)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2)内容不完整,表述事项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难以开展调查的信件; (3)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4)超越"政务信箱"受理范围,或已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受理或已判决等)的事项,将不予受理。 (5)不属我办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本栏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的问题。

 

  受理范围

  1、对我办在推动贵州省对外开放、地方友好交流及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对我办各处室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3、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我办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对我办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的咨询和建议; 6、对我办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来信人须知事项

  1、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和谩骂他人。 2、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3、原则上应留下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以便联系。经办人员对选择为不公开信件的来信人的信息会予以严格保密。 4、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信件标题要点明主要问题,符合一般文书规范。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5、来信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需写明前一封信件的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6、提交信件成功后,"政务信箱"受理中心工作人员会在当日及时接收,请不要再重复提交。您可在"信件查询"页面了解信件办理流程和答复意见。 7、一般信件最长处理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我办将会尽快做出答复。

  操作提示

  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进入处理程序:(1)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2)内容不完整,表述事项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难以开展调查的信件; (3)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4)超越"政务信箱"受理范围,或已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受理或已判决等)的事项,将不予受理。 (5)不属我办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本栏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