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将近,燃放烟花爆竹问题再次引起热议。目前全国有部分省市放宽烟花禁放令,“年味儿”回归。但在叫好的同时,安全隐患、环境污染、噪音污染等问题依然是痛点。
“今年春节,
贵阳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哪些区域禁止燃放?”
……
针对群众关心的这些问题,1月16日,记者采访到贵阳市应急管理局与贵阳市公安局进行相关解读。
贵阳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注意事项有变化吗?
贵阳市应急管理局回应:暂未新增内容,目前按《2023年春节期间贵阳贵安烟花爆竹燃放时间、燃放区域及注意事项》执行。对违反相关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罚。
贵阳市公安局明确:
15类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且燃放时段有规定。
依照《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在本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下列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一)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
(二)农历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的8时至24时。
前款规定以外的时间,本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在下列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三)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
(四)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五)车站、轨道交通、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
(六)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
(八)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
(九)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
(十)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
(十一)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十二)各类公园、南明河畔两侧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
(十三)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
(十四)当年除夕和正月十五以外的其他时间,大气监测国控点一公里范围内;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县级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确定和公布本辖区内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区域。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所在地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二)不在集贸市场、展览(销)会、商场、居住小区和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
(三)零售点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设施;
(四)零售点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
(五)烟花爆竹零售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0米;店内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并符合防火要求;
(六)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